傳道規矩

再舉古來傳道的基本規範說,傳道師演經說法,已備修得三可畏(註1)戒律,強調袪離內在貪欲的修為。元始天尊舉《本際經》說內在貪欲既已除,還須繼為廣發「十善願」(註2)。修道無發願力難得臻境,願廣闊故力無邊,與大道相同無差別。欲傳經戒之道,須得十善願之條文,在第四條文說、願值明師謐受上道。名師與明師有差異,明師是真實清明具有道德修行的老師;而名師唯有名氣大而已!修道得遇明師不易,尤其是初發心具有正信知見,乃是選對明師的關鍵處。在用心鑽研道經典籍,則虔誠的遵奉經道師三寶教誨,這樣累積諸生功德,自然有得遇明師的機緣。「千金不得明師傳。」道法的傳授審核極為嚴格,記載中傳法有年限的規範,或許幾百千年方得傳授一人,絕不是打坐念經幾十年,作一點善事,就能輕易得道。師徒傳授與受之間,皆有戒律的規範,如《要修科儀戒律抄》「年限抄」說:「夫聖人隨劫輪轉,感應道交,是真乃傳,非賢不授。」欲得明師傳授,必須秉持真誠的心,若不應劫傳授,所傳不能得道。『五稱符』曰:「學道受經後,四十年傳一人。已延壽者,四百年傳一人。得地仙者,四千年傳一人。得天仙者,四萬年傳一人。得無上道者,四萬劫傳一人。太上靈寶大法傳授之科備矣。」自學道開始四十年歲足,方得以傳授一人;八十年歲足,四百年傳授一人---------。先以德性品位作為規範,越高超德性的境界,則能傳授的時間越長,能受道的人隨之減少。但仍然屬於氣數範圍,世上沒有能超越定數的人!

果真有真人傳道,按『登真隱訣』所記載傳授的年限云:「天真授書,靈人授書三千年六傳,二千二百年傳十人,千年五傳,七百年三傳,以上年限,並是聖帝相師玉籍金科,非代間可擬。」此說真實無誤。貧道承蒙天真加被,並非從夢境傳授,而是不論日夜皆必在清醒時能有問答,得傳承受三部天書。

註1:三可畏:元始天尊說:「末世人民有三可畏,宜善詳焉!一者道義嫉妒可畏。二者誹謗可畏。三者貪欲可畏。」

  1. 道義嫉妒可畏,若解經心生嫉妒則經法不行。道經法科目中琳瑯滿目,雖皆得傳自於三清法脈,天下之大,修人難以計數。但畢竟凡夫入世因緣有別,對經典的體悟深淺及所行麤細有異,在未離俗捨情義及習性諸緣之前,唯恐未得經典理趣,而圖名利枉顧私情,錯解經典義理,故令心生嫉妒障道不行。甚至,對經典產生異端的偏見,所以務必慎此不偏離道義之解,心生嫉妒畏懼為戒!對修道盡心體解道義的理念,【道德經】九章云:「富貴而驕,自遺其咎。功成、名遂、身退,天之道。」
    修道佈施盡無為之道義,若抱有心有得,則此經義不得有所為而為之。若為行道義施諸財法,盡遍竊取道經之寶山,存在有得之心,那麼此解道義亦存有私心,私心所生,解義徇私不公,則生分別異心,這樣對解釋道德義理,即成一種該畏懼的戒律。
  2. 毀謗法師,則使百姓信道不濃。現代道教仍然算是最普遍能見的宗教,但若發生互相毀謗時,就必須盡快的戒慎自己,否則易引起教內爭端是非,只是會使一般人產生反感及誤解,這是關係整體教團的名譽發展問題。傳經之時,務必遵守不作損人利己的行為。
    其實,真得於研究道經典籍之人,概能懂得遵守道規戒律,如『道德經』抱一章第二十二云:「曲則全。枉則直。漥則盈。弊則新。少則得。多則惑。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。不自見故明。不自是故彰。不自伐故有功。不自矜故長。夫惟不爭。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」明理者,哪有必要為此而生毀謗呢?
  3. 貪欲財色人所棄薄。這個最嚴重了!當然非正信道統中存在的。道人若為貪謀取財而修諸道法,此絕非真實道人。這是自我要求釋解經義的基本態度,果有求道之人,為得財色而來,這個也要小心!道師若無法道破來者之心,那妄傳經典唯有害人害己!就不能傳授道法之經典,亦必須以此為慎戒。

    以上盡說三可畏條文,未除者不得作傳經之戒,此三則中有二條屬於「外在」修行,最重要是其中一條,屬於「內在」的修為,要求傳道演經者,務必徹底的思維修持,能除此三種偏見禍患之後,那麼即能具備傳道的資格,方能正式對外公開傳道。

註2:十善願:傳道師演經說法,已備修得三可畏戒律,強調袪離內在貪欲的修為。元始天尊續舉《本際經》說內在貪欲既已除,還須繼為廣發「十善願」。修道無願力難得臻境,願廣闊亦力無邊與大道相同無差別。故欲傳經戒道,須得十善願之條文:

一者、願離世間穢雜境土。
當人發覺世間之苦惡,具備願出世之心,乞求修道解脫諸苦者,具足這樣的願力理念者,可以傳道授之。

二者、願得出家,捨俗恩愛,隨緣告乞,廣建福田,常行慈忍,永離人我。
這個不簡單,對現代道教信仰人來說,算是屬於少數者,不過廣建福田佈施者,的確處於最鼎盛的時期,見有行此慈忍心之人,那當然可以傳道授之。
在道場出入時,時常聽聞願捨身出家者,不過多數人觀念有偏差,都把出家當作避難所,緣於世俗的恩怨情仇,想不開才鑽入出家的行列,弄得出家後的心仍是世俗化,這是教團很糟糕且傷腦筋的問題。出家義理有二,一者指家庭,一者指此身。離家為斷愛欲,離身為離世苦。若已具備出家心者,亦得以傳道授之。

三者、願逢勝友引接開示。
勝友的定義,即是善知識。勝是能勝自己涵養品行之人,隨時要希望有機緣,常遇到勝友的輔助進修,除老師是最重要之外;其次,就是具有勝己德高互相鼓勵的道友。修持大道者,時常把身邊接觸的因緣,人事物當作啟蒙教示,這是大修行人的胸襟,不過太緊張反而不好。敏感於接觸事物,即類似近代悟明牌的瘋狂行為,把所有身邊的人事物,作異樣眼光的看待,這樣容易變成神經病,即偏離正道之理。

四者、願值明師謐受上道。
名師與明師有差異?明師是真實清明具有道德修行的老師;其名師,唯有名氣大而已!修道得遇明師不易,但初發心的正信知見,卻是選對明師的關鍵處。尤其是用心鑽研道經典籍,虔誠的遵奉經道師三寶教誨,這樣累積諸生功德,自然有得遇明師的機緣。千金不得明師傳,道法的傳授審核極為嚴格,記載中傳法有年限的規範,或許幾百千年方得傳授一人,絕不是打坐幾十年,作一點善事,就覺得自己了不起!師徒傳與受之間,皆有戒律的規範,如《要修科儀戒律抄》「年限抄」說:「夫聖人隨劫輪轉,感應道交,是真乃傳,非賢不授。」得明師傳授,必須秉持真誠的心。『五稱符』曰:「學道受經後,四十年傳一人。已延壽者,四百年傳一人。得地仙者,四千年傳一人。得天仙者,四萬年傳一人。得無上道者,四萬劫傳一人。太上靈寶大法傳授之科備矣。」自學道開始四十年歲足,方得以傳授一人;八十年歲足,四百年傳授一人---。先以德性品位作為規範,越高超德性的境界,則能傳授的時間越長,能受的人也越少。

按『登真隱訣』的傳授年限云:「天真授書,靈人授書三千年六傳,二千二百年傳十人,千年五傳,七百年三傳,以上年限,並是聖帝相師玉籍金科,非代間可擬。」此說真實無誤,貧道承蒙天真即是承受三部天書之靈人。

五者、願聞正法,如說奉行。
末法期正邪難分,若人發心不正,難得於正法傳授的機緣。所有一切法之正邪,則在人之心念一端,尤其是重視戒律的規範,末法時期「以戒為師」,才是信奉道之正行依歸旨趣。正法正行,信解行證為修道之次第;建立「信位」相當困難,尤其是道教的傳授,在民間流傳的信奉裡,喜歡偏好怪力亂神的神通境,概以神通相應為信,因此長年玩弄識神,導致神經病的人,越來越多!此感身神應,信奉鬼神之道,並非道家所遵奉正法。『道德經』第二十一章「從道章」云:「孔德之容,惟道是從。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。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,恍兮惚兮,其中有物。杳兮冥兮,其中有精,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。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,以閱 眾甫。吾何以知眾甫之然?以此。」

六者、願見天尊親承聖旨。
對道家來說,全部信奉三清道祖天尊,有元始天尊、靈寶天尊、道德天尊或三代天尊,過去指元始天尊、現在指玉皇天尊、未來指金闕玉晨天尊。尚有,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、太乙救苦天尊等。因此解釋元始天尊名號,則需視修持法門而區分之。『道教三洞宗元』稱天尊有十種名號:「第一為自然;第二為無極;第三為大道;第四為至真;第五為太上;第六為道君;第七為高皇;第八為天尊;第九為玉帝;第十為陛下。」
修證得見天尊,即是開啟智慧。至於親承聖旨,三洞各有所管旨令,唯有天尊的地位最高。洞神、洞玄、洞真十二部,所發給的旨令責任也不同,必須傳授師承印證講解之。

七者、願度一切後已先人。
俗云:「入道有先後,達者為師。」後己指後學,先人則是先學。入道參學雖有先後次序,不過個人福報因緣不同,不能說已經修行幾十年,就以為道行高深,未證道之前,都是凡人。知識能領人破除迷惑,亦能迷人心智,如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。參透道本,解脫諸苦,渡化有緣眾生,應該涵蓋於本願中,具備如此願力者,則能傳道授之。

八者、願以法音廣宣愚暗。
這就是法佈施,法音是演經說法傳佈經道之理。這是目前道教最困難的教育問題,普遍的道教信仰,流落於民間變成怪力亂神之道!正信道統的宣導,已經到達末端時期,正道難行,邪道猖狂。
修道知書達理,乃是入道的基礎。古德說:「猶來富貴元如夢,哪有神仙不讀書。」修行仙道沒有不讀書的,雖然書本文字非道本,但融合通達諸理,能夠端正知見為道基。現代傳播媒體的普遍,正是宣揚道法明理的好時機,令人通道通德,直達大道之途。

九者、願諸眾生皆發道意,勸造經像,修營靈觀,香花燈燭,隨力供養,令諸未悟,普見法門。
修行在於道心端正,若道心不正,則道意不堅固。因此需要從身體善行開始修起,勸人塑造神像、印製經典、營修靈神道觀、供養香花燈燭,這些都是盡己心力而為之。
從身體善行的體悟上,了達道心至理,這不失亦為入道的方便法門。愚見本次決定選擇經典講解,就是希望能夠勸人,參學道經典裡能得大智慧。有時只知偏向行善,而不知所以然?這樣的修行資糧,也不足以證道。因此,理行並重,知理修行驗證,或行之有理,使理事圓融無二,這樣才是大道之旨趣,故得此願者,能傳道授之。

十者、願我此心堅固不退。
道心堅固已難,令其不退更難!道本空性,道體空無,了達無極之境,才是堅固不退之位。若尋有無、出入、多寡、高低、陰陽,不論有無心或有無境,皆了不可得!學人得證此心堅固不退,能傳道授之。

《昇玄經》云:「來世欲流通靈寶內教經者,有十一事,信著萬民,爾乃可得宣傳此經。」內教之理,通達性具,按照戒律規矩,不得輕易洩人,唯恐徒增毀謗,增生障道,故學者應知,性德戒律在己,並非用來評論他人,果有如此行為,即是身犯戒律,錯解經典,諸靈官降罪宮曹督責之。「十一事」即是修道人有十一條本分該做的事。

鑑定修道骨相人品法

明道篇舉云:「至道從來不易傳,一中造化達真詮。」欲學道而能得道,所有皆有嚴格的考核標準。求道就人品選擇來說,能從身形(骨架)面貌(五官)上作初步的篩選,《要修科儀戒律抄卷之一》〔折傳抄〕聖紀經云:「夫有金格玉名者,則眼有日光、青齒、白血。若上清有金書玉籙者,則背痣如河魁,胸前有偃骨。若太極有丹簡青文者,則手裡有累人倒大之字方。諸有玄青紫名者,則眼有四規,中有紫光。若太清有玉籍者,則聲有玉音金響,口方目圓。若太素有金名者,則白痣見於腹,口中有紫氣。斗中有玄籙者,心中有九孔,肺外錦文,頤下有玉丸,目中有緣筋,眉角有上干,如此之相,仙真之流。」從此戒律中大概可以了解自己的格局如何?若有不足也不須氣餒,而是更需要加倍努力修好基礎,等待明師出現指引正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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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元1992年參訪安徽九華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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