軒轅大帝玉印-黃神越章

黃神越章最早可溯至秦漢(因世傳不多,故較為珍貴),而後盛於隋唐,相傳是軒轅黃帝所孕化之寶。「黃神越章」又稱「太清黃神越章」、「天帝使者印」、「軒轅大帝玉章」或「黃帝印」是為道教文化之中最早的法印之一(同時期有「陽平治都功印」),是籙生道子基本法印,缺而不行。然而,尺寸大小與字數多寡不是重點,重點是文辭雕刻入印,古籍記載有「黃神越章」、「天帝神師」、「黃神之印」、「黃神越章天帝神之印」等道教用語,這類印章稱之為厭勝印(方士印),是道教重要法籙。黃神越章之用途,目前記載約50餘種。【道書】云:「用一印,總名黃神越章,而徑闊稍大,用於布炁治病之間。今按式經式一寸八分,周尺。依古文,用二印,乃心章緊切告祈、奏啓上帝義、不拜正章者用之」。有關此章用法可於「道法會元」、「正一旨要」、「後漢書」、「抱樸子內篇」、「三皇內文遺秘」、「上清靈寶大法」之中查閱。史載秦漢的方士及巫師,早已施用璽印印於治病、解厄、辟邪、通神、達靈等活動,如「黃神越章之印」即是著名的一枚。五斗米道保留繼承著很多巫鬼道的宗教儀式。巫鬼道供奉「黃越之神」信仰「天帝」,認為黃神為天帝之使者,亦是鬼道的神師。東漢時,人往生後進行殯葬過程中,會請巫師禳解罪惡再鎮墓文,而鎮墓瓶等隨葬器物上蓋上「黃神越章天地神之印」 或「天帝神師黃越章」之類的文字。此儀式對道教文化產生重大影響,而五斗米道(教)的符籙也是從此演變而來。東漢時期道教正式成立,沿襲了秦漢方士這一脈傳統,並創製道教的印章,史載天師道祖師張陵即鐫有「陽平治都功印」,後被張氏子孫世代沿用至今,成為道教正一派最重要的法印。

《抱朴子‧登陟篇》載:「古之人入山者,皆佩黃神越章之印,其廣四寸,其字一百二十,以封泥著所住之四方各百步,則虎狼不敢近其內也。若有山川社廟,血食惡神,能作禍福者,以印印泥,斷其道路,則不復能神矣。」文中所提到的黃神和越章二神,乃是先秦及兩漢時期,廣為人們所信仰之上古大神,之後,這種法印的印文隨時代變遷而有變化,且將此印分為「黃神」、「越章」兩印。從漢唐到宋明,黃神越章廣被道士們使用,便成為千餘年延用之古印。這是道教沿用秦漢方士印的一個典型例子。

《道法會元》卷一八三載:「謂以黃神印佩于左,越章印佩於右,可護身辟邪,通真達靈。」該書卷二五十載:「乃修真之士出入佩帶,守護其身。」「黃神、越章有二印,各有天篆背文,世人只有黃神背文,便爲越章背文,非也。二印默誦其背文,即拜章之始。諸拜章頭出陽神,帶式于中,左佩越章,右佩黃神,腰懸天部雷霆司印,頭載太一真符,懷六神印,佩天童經,指引魂魄,方可拜奏。」

《三皇內文遺秘》載:「太清黃神越章秘印,用雷震棗木心,於五月五日或春甲子日或夏丙午日刻之。凡受持印者,以甲子日人定時,淨室,安置印,以煎餅、柏湯、鹽鼓爲三盞,供獻,再拜上香,今日小兆臣某,上白道君皇天、太一使者。某今佩持寶印,願內無疾病,外斷諸妖,救護天人,除精卻惡,所求自然,與道合同,上香三啓,再拜奏還。”“黃神越章秘印,能制伏萬邪,乃諸妖怪、災害急難,並見國王大臣,並皆歡喜。所求遂心。常帶腰袖間,陰兵護助,不可亂傳非人,恐遭天譴。」其印章咒曰:“黃神天章,帝庭黃神之印,攝鬼神。東鬥建節由歲星,南斗治命辟萬兵,西鬥魁 滅鬼精,北斗束精告帝庭,黃神斬鬼與氣並。中鬥大魁熒惑星,角亢治氣都會名,張星火毒除萬兵,大聖化神殺氣橫,牛曆箕斗護身形,罡武上帝壽五星,天皇使者斬邪精。太上賜臣某黃神印章,急急如律令敕。”其殺鬼咒曰:“太上老君,教我殺鬼,與我神方,上呼玉女。收攝不祥,登山石裂。佩帶印章,頭戴華蓋,足躡魁罡,左扶六甲,右衛六丁,前有黃神,後有越章。神帥殺伐,不避豪強。魁殺惡鬼,後斬夜光。何神不伏,何鬼敢當,急急如律令敕。”

《史記·楚世家》載:「當週夷王之時,王室微,諸侯或不朝,相伐。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和熊渠曰:’我蠻夷也,不與中國之號諡。’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,中子紅為鄂王,少子執弊為越章王,皆在江上楚蠻之地。」越章應為南越之神,南越多鬼神,鬼象形文字里人以面蓋之為鬼,巫多通鬼。黃神為天帝之使者,越章應為陰世之鬼神。

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載:「西老折勝,黃神嘯吟。」,在出土文頂端,黃神也常被稱為「天帝使者黃越」,故可知黃神為「天帝之使者」,而越章為「南越之地」,其地多巫鬼,按理推之,越章與黃神是相對的,黃神可掌控天界之兵將,故越章可掌控陰間之兵將神鬼。漢代出土之各類文物,也經常出現黃神越章之印泥或實物,可見此印在當時的道教相當盛行。

常用此印的作用有以下幾項:一、入山可闢虎狼,《抱朴子》中記載「行見新虎跡,以印順印之,虎即去;以印逆印之,虎即還;帶此印以行山林,亦不畏虎狼也」。

二、這個神印可殺鬼辟邪,降服精怪,《太上正一咒鬼經》:“天師曰:「吾上太山渴見黃老君,教吾殺鬼語……左扶六甲,右扶六丁,前有黃神,後有越章,神師誅伐,不避豪強」,在《抱朴子》中曾記載某地大水潭中有大黿作怪,常常令冒犯者生病獲災,後來吳地有一個叫戴昺的道士,聽說了這件事,就用黃神越章,印在泥上,作為封泥,拋擲在大水潭中,過一會兒,就有大黿浮出水面,不敢妄動,又有很多小黿死於灘塗之上,從此之後,此地精怪滅絕,不再出現之前的禍患。三、可作為道士急告上蒼,傳送章文的印信使用,在《上清靈寶大法》中金允中真人提到今:「古書止用靈寶大法司印行也,一切奏申符檄也。通章印專以拜章也,黃神越章印以備急切奏告也也。只四印而已」。可知黃神越章,亦可以用作作為急奏文疏之用。

四、對於一般人有護身辟邪鎮宅之用途。特定人士可用於治病、解厄、辟邪、通神、達靈、調派天界兵將、地府兵將、亦可通鬼神(請神或調魂魄),若對於用途有興趣之研究者,可自行參閱古文獻。

此印為一比一復刻版來源中國,至於那時候刻的不是很清楚,用途個人是當做鎮宅用,正印據說已捐中國故宮內收藏。今年(2021)已向地藏王菩薩擲杯請示「是否將黃神越章用印於民俗宗教文化認證」,並獲得連續三聖杯,另透過擲杯確認用印位置(目前用印位置獲得六個連續聖杯),若對該認證有興趣,可參閱官方網站認證介紹,網址:https://twmie.org/modules/tadnews/page.php?ncsn=12&nsn=235

道教法印文化:軒轅大帝玉印-黃神越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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