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書
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日
社團法人中國道家茅山丹道協會
內政部台(84)內社字第8488011號核准登記
茅協總字(87)第870710
社址: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11巷1弄2號5樓
電話:(02)26330084.FAX:26334300
受文者:警政署
正本:內政部
副本:警政署
縣市政府社會局
一、 主旨:函請政府機關依法維護本會名譽及管理宗教神職人員之品行道德,以維護社會治安,民眾安全。
二、 說明:
(一)本會傳承宗旨、任務,依法向內政部辦理申請登記。
(二)經本會會員之諫議;必須向政府及社會大眾聲明本會立場。並敦請政府有關單位,查明目前地方神職人員,對於尚未登記或利用本會名稱﹁茅山﹂對外執業者,應該協助加強管理,並且通知本會,以便進行宣導管理。
(三)近年來台灣地區屢次傳聞宗教人士利用 ﹁茅山﹂名稱對外宣傳執業,並藉以歛財騙色之事滋生,此、實非本會宗旨及會員之所為;但因名稱相同及信眾未察覺是非,特此聲明,煩請有關單位查核﹗並請協助本會發揚正信宗教,謝謝﹗
(四)本會決議為維護正統宗教及社會群眾權利,經聲明後,凡再次利用本會名稱對外發生歛財騙色違法者,除依法究辦外,本會必採取法律途徑,給予警惕。
理事長:李貢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