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 格:神壇或廟宇團體會員。
組織型態:委員制或管理人制皆可,最少有二十名信徒以上,男女不限,年滿法定資格。
編 號:茅山(平)總字第9603271號
日 期: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
參加本會團體會員特色:
1. 頒發本會團體會員證。
2. 每年舉行最少一次道教相關課程,並發給結業證書。
3. 台灣地區宗教推行及管理課程輔導。
4. 刊登在「中華道教網」上,進行跨越性宣傳廣告。
5. 參加區域「行善功德卡」施行組織任務,並撥給每月輔助金。
6. 輔導及協助信徒制度效益。
7. 改善神壇在社會地位及生存力。
8. 詳細敬請參閱本會明細規章。
中國道家茅山丹道協會秘書處敬啟